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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2   阅读次数: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中小学[2012] 2号                                       

                        关于开展2012年论文评选的通知

     今年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第二年,两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改善,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大发展,经过广大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民办中小学的办学的水平不断提高,很多民办中小学在突出办学特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方面不断创新,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为促进民办中小学积极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总结民办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新成果,交流新经验,推进教育课题研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2012年继续组织民办中小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欢迎广大民办中小学校长、教师及民办中小学其他教育工作着踊跃投稿参评。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民办中小学校长、教师及民办中小学其他教育工作者

     三、论文内容

     民办中小学教育改革、创新的经验体会;学校管理;办学特色;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经验;课程改革;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后勤管理以及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问题及看法等。

     四、论文要求

     1、论文观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基本道德准则。

2、论文应结合民办中小学办学实践,理论联系实际。

3、主题明确,文字通顺、论述清楚,有关案例和数据应实事求是。

4、论文形式可为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不包括、诗歌、杂感、散文、视频作品),不超过4000字(文字过长请自行删减)。

5、论文需为本人撰写,不得抄袭、剽窃。如发现抄袭将在专委会网站公布,并通报所在学校。

6、每人限报送一篇论文,应为本人近两年未公开发表或未参与其他论文评选过的新文章(请注明文章写作日期、勿报送前两次评选已报送过的论文)

五、论文评选

参评论文将由中小学专业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将在2012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年会颁发获奖证书。

 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将在专委会网站上刊登获奖名单,并向有关报刊杂志推荐优秀获奖论文。

六、论文格式:

1、论文一律为宋体字、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word文件格式排版。

2、引用或摘抄他人著作需做出标志、注明出处。有参考文献的需在论文后注明。

七、日期及报送办法

1、论文免费参评

2、论文报送时间:从2012年月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3、报送形式:为方便参评,参评论文一律向中小学专业委员会提供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自留备份,无论是否获奖均不退档

中小学专业委员会论文评选邮箱:    mbxedu@126.com 

4、论文一般由学校汇总集体报送(分批报送的请注明,切勿单份报),学校未组织集体报的送可个人报送,切请勿重复报送。

5、来稿请注明:所属省、市、区县、学校名称,本人姓名、在校职务、具体联系方式、学校联络人。

   欢迎广大民办中小学及教育工作者积极投稿参评。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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